首页 > 新闻动态 >  > 公告通知

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体检与考察公告

日期:2025-09-22 |来源: 本站

按照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》规定程序,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已经结束,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已确定(详见附件1),现就体检与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体检

(一)参加体检人员。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汇报、专业答辩成绩按4: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(即汇报总成绩*0.4+专业答辩成绩*0.6=总成绩),成绩采取“四舍五入”方式保留两位小数。

(二)体检时间和地点。2025年9月24日8:50,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中心(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)。

(三)注意事项

1.受检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,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。

2.考生自付体检费约600元。

3.请考生于体检当天按时到达集中地点,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

4.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,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

5.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,按不予录用处理。

6.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冒名顶替体检以及交换、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,体检结果无效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7.女性受检者月经期、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。

8.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、异议,请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9.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,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。

二、考察

(一)考察人选名单。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考生,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。

(二)考察时间。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。

(三)考察内容。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,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,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。考察合格者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

考察组在考察期间将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,考察人选报名时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动,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。

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,因体检不合格、考察不合格、自愿弃权、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,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。

咨询电话:

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人事科    0429-3917504

   

 

附件:1.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总成绩表

附件1.doc


      2.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须知

附件2: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体检须知.doc
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 

 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2025年9月22日